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近几年,国家对工程建造项目的审计规划逐步拓展,加强了对工程建造办理进程,尤其是招投标作业的审计力度。北京会计师事务所百特会计介绍说:这篇文章就怎么防备工程建造招投标作业中的违法违规危险进行剖析,并提出有关主张,为从事工程建造办理的公司领导和作业人员供给有利参阅。
一、对于投标规划:应当投标未投标或躲避投标
投标项目按照应当投标与否分为依法有必要投标的项目和按照公司规章制度规则应当投标的项目两种。
(一)依法有必要投标的项目
按照《投标投标法》、《投标投标法施行法令》和原国家计委3号令《工程建造项目投标规划和规划规范规则》等法令规则,对于新建、改建、扩建以及与之有关的装饰、补葺、撤除等建造工程项目,施工单项合同预算价达200万、货品单项合同预算价达100万、效劳单项合同预算价达50万的均归于依法有必要投标的项目,尽管单项合同预算价没有到达上述相应规划但项目总投资额到达3000万的项目也归于依法有必要投标的项目。
归于依法有必要投标的项目未经同意私行不投标的,其所触及的法令责任首要包含行政责任和民事责任两类。按照中国招投标法令法规,法定有必要投标的项目不投标,化整为零或许以别的任何办法躲避投标的做法,行政主管部分有权责令期限改正,处以罚款,暂停项目实行或资金拨付,对单位直接担任的主管人员和别的直接责任人员依法给予处置。依法有必要投标的项目未经投标或中标无效的,两边当事人签定的合同将被认定为无效。
(二)按照公司规章制度有必要投标的项目
按照公司规章制度有必要投标的项目是指未到达依法有必要投标的项目的条件(如性质、规划规范),可是按照公司规章制度规则有必要投标的项目。北京会计师事务所百特会计介绍说:现在,许多公司规则的投标规范严于法令规则,扩展了投标项目的法定规划。此类项目未经投标直接签定合同虽无外部法令责任,但有合规危险或审计危险。确因项目具有特殊性无法进行投标的,应实行公司规章制度规则的批阅程序。
综上,对于依法有必要投标的工程、货品或效劳,应按照法令规则经过投标办法进行收购;对于非依法有必要投标但按照公司规章制度规则有必要投标的货品或效劳,应按照公司的有关规章制度实行。作为工程建造的招投标办理人员应加强学习,充沛了解法令规则和公司内部规章制度,厘清各种收购办法的适用规划,有用防止审计危险。
二、对于对招投标文件进行实质性改变:合同未按照招投标成果签定
《投标投标法施行法令》第五十七条规则:“投标人和中标人应当按照投标投标法和本法令的规则签定书面合同,合同的标的、价款、质量、实行期限等首要条款应当与投标文件和中标人的投标文件的内容共同。投标人和中标人不得再行缔结违背合同实质性内容的别的协议。”第七十五条规则:投标人和中标人不按照投标文件和中标人的投标文件缔结合同,合同的首要条款与投标文件、中标人的投标文件的内容不共同,或许投标人、中标人缔结违背合同实质性内容的协议的,由有关行政监督部分责令改正,能够处中标项目金额5‰以上10‰以下的罚款。”根据上述规则,无论是依法有必要投标的项目仍是按照公司规章制度有必要投标的项目,只需实行招投标程序后签署合一起,投标人和中标人签定的书面合同首要条款包含但不限于标的、价款、质量、实行期限等应与招投标文件的内容共同,不然投标人也许遭到责令改正、行政罚款等处分。
厘清首要条款或实质性内容的规划是断定合法与否的要害。现在除标的、价款、质量、实行期限外,法令对此并无别的明确规则。《合同法》第十二条规则:“合同的内容由当事人约好,通常包含以下条款:(一)当事人的称号或许名字和居处;(二)标的;(三)数量;(四)质量;(五)价款或许酬劳;(六)实行期限、地址和办法;(七)违约责任;(八)处理争议的办法。”根据该规则,数量、实行办法、违约责任也易被以为归于合同首要条款。
假如在投标进程中的确发作国家方针规范改变、不可抗力、规划改变及别的投标人因素等不得不修正招投标文件的状况,怎么处理?笔者以为,应根据改变发作的不一起点进行处理:
1、投标布告宣布后至投标截止时刻前,投标人可相应修正投标文件,按照法令以及投标文件的规则向潜在投标人宣布弄清即可。
2、开标后至评标完毕前,评标委员会可就相应内容向投标人宣布弄清。但按照中国招投标法令法规,投标人不能借弄清之机修正投标报价等实质性内容,弄清的规划应仅限于投标文件中意义不明确、对同类疑问表述不共同或许有显着文字和计算错误的内容。对于开标后发现投标文件有遗漏、国家方针规范改变、规划改变及别的投标人因素等不得不修正招投标文件的状况,应停止投标,修正完善投标文件后从头投标。北京会计师事务所百特会计介绍说:评标完毕后至合同签署前,投标人和中标人能够进行合同商洽,但不能改变招投标文件的实质性内容。假如发作状况改变,除不可抗力等法定因素外,两边仍应按照招投标内容签署合同,这以后能够根据改变状况签署弥补或改变协议对合同进行改变。
对于合同实行:经过改变协议改变了中标金额等实质性条件是不是符合规则
《合同法》第七十七条规则:“当事人协商共同,能够改变合同。”工程建造项目有关的合同具有技能杂乱、合同金额高、实行期限长等特色,因而合同改变在合同实行中较为多见,并不违背法令法规。一旦一方因方针改变、实行实习等状况需求改变合同的,应按照法令规则与合同对方协商共同后及时改变合同。
需求提示留意的是,改变合一起应重视:1.改变因素是不是充沛。如不可抗力、规划改变、改变规划等。2.改变所触及的报价怎么断定以及是不是合理。如因规划改变致使设备数量发作改变,单价根据原投标合同断定,但金额超出了依法或按照公司规则投标的规划,怎么处理?3.改变程序是不是合规。公司的合同办理制度通常规则了合同改变的程序,实行必要的规则程序留下进程痕迹是有用防备审计危险的重要措施之一。