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合同是运营做法的首要依据,同样是财税处理的首要依据。公司财政人员常常需求对收购合同进行检查,那么站在财税角度,应当怎么进行检查?并给出建设性定见?我们建议从以下四个方面进行检查:
一、重视合同主体
合同主体可以从两个方面剖析:
1、小规模交税人和一般交税人
假如公司时一般交税人,应尽也许和一般交税人合作,当然这不是肯定的,假如出售价格区别过大,小规模交税人也无可厚非。
2、合同主体的法令身份
多见的合同主体分为公司制公司、合伙公司、自己独资公司、个体工商户、自然人,不一样主体的触及的税种不一样,发票的开具也不一样。
二、重视合同首要标的(买卖做法)
合同最核心内容是对两边买卖做法的描绘和界定,买卖做法性质决议了供货商应怎么交纳增值税。实务中格外注意的是买卖做法是不是触及兼营和混合出售。企业财务人员应该如何进行审查采购合同?
兼营是公司一起从事多项运营做法,而混合出售是一项运营做法一起触及商品和效劳,收购合同中一般触及混合出售较多。如设备生产公司出售设备的一起供给技术效劳,门窗生产公司出售门窗的一起供给安装,这些都归于混合出售。依照国家税务总局的规则,混合出售跟从主业缴税,对方公司假如是生产公司则应当悉数交纳17%增值税。但不一样区域税务局对这个疑问有不一样定见,典型的如河北山东和湖北国税,以为假如公司在协议中可以辨明出售和效劳两有些价款,且在自身财政计算中将两种事务分隔计算,可分隔各自依照商品和效劳适用税率缴税。
北京财务审计百特会计介绍说:详细工作中,如本省有明确规则,依照本省规则履行,假如没有明确规则,应依照国家税务总局规则履行。尤其是对于下流取票单位而言,应重视票据危险。
三、合同对于付款、发货和发票的约好
收购合同中,出售形式区分为款到发货型、预付款型、分期付款型三种类型,这些形式会影响付款、发货和发票之间的联系,需求格外重视。
1、款到发货型收购
款到发货型收购一般约好款到发货,增值税和所得税交税责任判别要害在于实践收款时刻和合同要求的付款时刻之间的对比,一般依照孰早准则处理。
2、预付款型
北京财务审计百特会计介绍说:很多收购需求提早付出预付款,供货商收到预付款不需求交纳增值税和所得税,因而购买方只能以收据入账,等候供货商发货时承认收入缴税方能获得发票。
3、分期付款型
分期付款一般约好金钱的分期拖延付出,增值税和所得税都要求依照合同约好承认交税责任,不管到时候是不是实践收到金钱,均应以合一起间为准。至于实务中金钱未到,供货商是不是提早开具悉数发票,取决于两边在合同中的约好,并无固定惯例。
四、合同中对于违约条款的描绘
违约条款是为了避免两边在合同买卖的要害关键中出现疑问而格外列出的防范性条款,收购合同的防范性条款一般包括以下三有些:
1、货品质量、数量和发货时刻的违约条款;
2、付款时刻和数量的违约条款;
3、发票疑问的违约条款。
财政人员应对与违约条款格外予以重视,由于合同的后续办理和施行都需求财政的监控,稍有不小心也许陷于被迫。