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做审计的有时候可真是左右为难,一边是老板经常强调公司税负要降降降,另外一边是税务机关监控到企业税负过低要查查查,哪一个都不能得罪啊。更有甚者,公司其他员工也遍及提要求要避个税。可谓是所有的压力都堆在审计身上啊。可是,作为一家公司的管帐,一定要把握最新的税收优惠政策,这样才能在老板和税务机关之间平衡。那么,今日北京审计就带大家看看增值税、个人所得税和企业所得税上有哪些节税新政策吧。
新政策
我先带大家了解一下增值税上的一些节税新政策吧。国税局在推出的有关布告:增值税小规模交税人出售货品,供给加工、修理修配劳务月出售额不超越3万元(按季交税9万元),出售服务、无形资产月出售额不超越3万元(按季交税9万元)的,自2016年5月1日起至2017年12月31日,可别离享用小微企业暂免征收增值税优惠政策。当然,这现已算不上什么新政策了,可是对于许多刚刚成立企业来说,管帐如果连这点基本的增值税优惠政策都不知道导致没有享用,岂不是给企业构成真金白银的丢失了?另外,自2017年7月1日起,13%的增值税税率简并为11%。增值税税率的简化,给本来适用于13%税率的货品带来了直接的减税!
增值税
然后我们再看看个人所得税方面颁布的的新政策:从2017年7月1日开始,个人购买契合规则的商业健康保险产品的开销可在个人所得税法规则减除费用标准之外限额扣除。
还有就是企业所得税。本年最大的好消息就是小型企业应交税所得额上限的提高了。我们来看看这一项规则:自2017年1月1日至2019年12月31日,将小型微利企业年应交税所得额上限由30万元进步到50万元,契合这一条件的小型微利企业所得折半计算应交税所得额并按20%优惠税率交纳企业所得税。